近日,广州市调整干部调配措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调配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从政策上拓宽外地人才进入广州的“通道”。
人才引进范围:
在职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中副处级以下级别的干部;
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已任满三年的聘用制干部;
人才引进条件:
一是广州市重点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及广州市重点加强部门所需要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
二是各类企事业单位急需的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专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是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的基层单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是夫妻两地分居或其他家庭特殊困难的干部;
五是符合政策规定需异地安置的干部。
同时还特别规定,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以上的人才或有大专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人才可免征城市增容费。
调配工作程序:
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通过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
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通过南方人才市场或各区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报市人事局调配处;
经市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直接报市人事局调配。
广州多管齐下吸纳人才:
便捷:200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积极引进本市紧缺专业本科以上人才。只要单位落实,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实行“不限生源、不限专业、不限单位、不限时间”的接收政策。
师范生就业采取“紧缺专业优先保证,饱和专业市场调节”的政策。需求相对饱和专业的广州生源允许到非教育系统就业。
和专业毕业生派遣到市教委的,市将予以办理改派手续,未落实单位的,转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推荐就业。
简化入户程序。非广州市区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市人事局调配处领取《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导卡》后,连同毕业生本人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粮食关系迁移证》直接到市公安局佃理入户复核手续。
入学前属非广州生源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其入户手续仍按原来的程序办理。
入学前属广州市区户口(含农业户口)的毕业生,按就业计划安排回广州市区单位就业的,报到后由用人单位(未落实单位的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办理有关手续。
实惠: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粤创业若干规定
对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企业,省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优先扶持。
出国留学高级人才到我省国有企业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根据合同规定,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独资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出国留学高级人才,公安、外事等部门应简化办理再出国手续,保证其来去自由。
用人单位引进出国留学高级人才,如编制、职称、工资、可以申请放宽条件。
对出国留学高级人才,经过学历、资历、学术或专业技术水平认证,可以不受来粤前情况的限制,按本人实际情况,予以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服务。
对来粤工作较长时间的出国留学高级人才,用人单位应发放安家费用,并帮助解决其本人及家属子女的来粤单程旅费。
来粤定居的出国留学高级人才及其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免缴城市建设增容费和及时办理如户手续,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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