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穗劳社函〔2005〕789号
关于使用新劳动合同文本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执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现对《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有关条款作了修改,供参考使用。
附件:《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参考文本(下载)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承办处室:劳动关系处,电话:83323267)